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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犯”其中一條,你的合作社后果很嚴重!
咱們國家現在提倡發(fā)展適度規(guī)模經營,關鍵在培育新型農業(yè)經營主體。因為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注冊登記不驗資、不收費、不年檢,很多地方還有獎勵,不少朋友都注冊了合作社。如果你有合作社,或者你加入了當地的合作社,那么你一定要認真看這篇文章!以下這6點一定要注意,否則拿不到補貼資金倒是沒什么,后果會更嚴重!
要點1:誰都可以成立合作社,但不能辦掛牌社和空殼社
很多專業(yè)合作社的成立只是為了享受國家優(yōu)惠政策,套取政府獎勵資金,成了名副其實的“掛牌社”。有的合作社以村組干部或家庭成員湊人數而成,只具有法律形式,而沒有按章程運作,成為“空殼社”。別看各地有很多合作社,其中很多合作社沒有公章、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、沒有稅務登記證、未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。
提示:從2015年開始,各地陸續(xù)開始針對合作社進行檢查和清查,2016年力度加大,今年仍會繼續(xù)。對于掛牌社和空殼社,各地政府基本就持一個態(tài)度——取締。所以大家辦了合作社,一定要盡快經營起來,別放著不動。
要點2:企業(yè)可以成立合作社,但不能變成“一人社”
企業(yè)可以加入合作社,企業(yè)也可以“改組”成合作社,但沒有嚴格執(zhí)行“一人一票、按交易量返還”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則,民主管理、民主決策意識很差。有的合作社甚至由家庭成員出資,其運作和利潤分配往往是一人說了算,成了典型的“一人社”。
提示:合作社跟企業(yè)不一樣,企業(yè)賺多少錢都是老板一個人的,合作社賺多少錢并不全是理事長一個人的。雖然實際操作中民主管理有比較多的困難,但是不能變成“一言堂”,讓人看不出來跟企業(yè)的差別,否則合作社肯定達不到申報示范社的標準。
要點3:合作社可以領補貼,但不能騙取國家財政補貼
隨著各地扶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發(fā)展的財政資金越來越多、國家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,一些合作社成為不法分子騙取扶持政策和財政補貼資金的渠道。有些合作社是被腐敗分子利用的,拿到了扶持資金卻用于個人揮霍。
提示:今年“兩會”上,檢察機關明確表示要加大對農村的關注度,這種把本該支持真正做農業(yè)的資金占為己有的行為,應該嚴厲打擊!
要點4:合作社可以開展資金互助,但不能非法集資
這兩年有很多打著專業(yè)合作社資金互助的旗號,采取高額回扣、金錢利誘等多種形式,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,然后異地放貸。一旦資金斷裂,就卷款跑路,給農民帶來無盡的傷痛。
提示:農民合作社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在本社成員內部開展信用合作,但不得改變信用合作資金的農業(yè)生產經營用途,不得吸收存款、發(fā)放貸款。
要點5:合作社的財務一定要規(guī)范
很多合作社財務管理混亂:一是賬目殘缺不全;二是缺乏嚴格的分工制約機制;三是白條、私人開支的假發(fā)票過多,真假難辨;四是財務人員缺乏,管理隨意,賬目遺失,給有關人員貪污犯罪提供了掩護;五是財務開支隨意性大,吃喝賬目過多,各種名義的開支以加班費、招待費的名義報銷,缺乏嚴格監(jiān)管。
提示:財務不規(guī)范的,肯定不能申報示范社。不是示范社的話,很多補貼項目申請不了。所以**好規(guī)范管理,該記賬的一定要記賬、該明晰的一定要寫明白。找個會計,成本并不高。
要點6:一定要有年度報告
國家規(guī)定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。有關部門根據年報公示信息,加強監(jiān)管和配套服務,對沒有按時報送信息或在年報中弄虛作假的合作社,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并不得納入示范社評定和政策扶持范圍。
提示:弄虛作假的肯定不敢如實報告。小編想提醒正常經營的,一定要記得主動報告。很多地方不會主動催你“該交報告了”,但我們如果想規(guī)范發(fā)展,就要有主動報告的意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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