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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關于恢復河北圣和農業(yè)機械有限公司部分產品補貼資質的通知
各區(qū)農機中心、濱海新區(qū)農委:
2018年7月,我辦采取聯(lián)動處理的方式,在全市范圍內暫停河北圣和農業(yè)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GQN-250型、1GQQNZGK-230型旋耕機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。近日,河北圣和農業(yè)機械有限公司向我辦提交書面材料,申請恢復該公司1GQN-250型、1GQQNZGK-230型旋耕機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。結合該企業(yè)整改情況和《湖北省農機局關于關于恢復河北圣和農業(yè)機械有限公司和連云港市連發(fā)機械有限公司相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》(鄂農機函〔2019〕2號)有關情況,經我辦研究決定,從即日起,恢復該公司1GQN-250型、1GQQNZGK-230型旋耕機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。
暫停補貼期間,無論是以試用、分期付款,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相關產品,一律不得享受補貼。各區(qū)農機中心要做好該公司相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恢復的銜接工作,在辦理補貼手續(xù)時,嚴格審核,防止暫停期間銷售的產品違規(guī)享受補貼。
市農委農機辦
2019年1月17日
新聞來源地址: http://nync.tj.gov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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